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武滨:1960年生,研究生,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曾任山西省医药公司企业管理科副科长,山西省医药管理局商业处副处长,山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现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公司前十名的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的情形。
4、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上述1-3项所列情形。
5、不是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履职过程中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我作为独立
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武 滨 | 7 | 7 | 6 | 0 | 0 | 否 | 2 |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三)、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我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公司召开了提名委员会2次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11月29日 | 审议《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同意郭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3年12月15日 | 审议《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审议通过,同意尹世炜先生、彭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3年公司召开了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12月28日 | 讨论关于公司2024年发展规划的相关事项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就公司经营状况与高管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
我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各委员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客观、公正、严谨的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切实履行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程序。我对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出现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四)经营沟通及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连锁门店及中医馆等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和管理情况。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我积极有效的配合,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切实保障我的知情权。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将会议材料及时准确
的传递,为我的工作提供了便利,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所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严格地执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在保证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兼顾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求,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我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是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提名委员会对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进行认真审查,认为所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聘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重大事项的决议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职,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相关人员在我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的配合与协助,
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武滨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