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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同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评估、核查作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鉴于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刘波先生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哈书菊女士辞职,经公司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选举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董事尹世炜先生、独立董事郭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韩东平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审议事项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3月10日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并出具了审阅意见,同意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开展工作。同意在审计计划表的时间范围内有序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16日审议《2022年审计报告初稿》并出具了审阅意见,与会计师沟通并敦促年审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3月21日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8月7日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0月19日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2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汇报》。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审计重点。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充分评估并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严谨、公允、客观的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需求,按计划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在2023年年度审计开始前,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可该所的独立性、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就公司年度审计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讨论,

听取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重点。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按照审计计划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监督作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此外,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对审计方法及制度建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强调内控审计的重要性。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仔细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未发现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同时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有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

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沟通,对外部审计工作充分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时出席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不断提升。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及评估职能,忠实、勤勉,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及议事效率,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持续开展公司内外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全面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韩东平、尹世炜、郭丹、刘波、哈书菊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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