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武滨、韩东平、郭丹及离任独立董事哈书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武滨、韩东平、郭丹、哈书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