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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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假设变更增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140百万元,减少本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3,140百万元。
?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增加本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6,821百万元。
一、概述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假设变更增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140百万元,减少本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3,140百万元;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增加本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6,821百万元。
二、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费用假设、保单红利假设等在内的精算假设,用
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3年,假设变更增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3,140百万元,减少本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3,140百万元。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以符合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情况。本公司变更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的会计估计后,标准如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则表明其发生减值。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减值标准变更增加本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6,821百万元。
本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针对202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程序,未发现本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与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