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全年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十四项议案。
2、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申请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
锂指定交割厂库的议案》。
3、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4、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5、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十项议案。
6、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十二项议案。
9、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1、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十五项议案。
12、2023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对四川盛屯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并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八项议案。
2、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九项议案。
3、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八项议案。
4、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三)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解答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四川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原“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
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并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结合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细分行业特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建议及意见,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认为公司选举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对公司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详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五、2024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督促管理层做好各项经营计划,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
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需求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更加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并引导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的战略目标,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