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B区15楼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5,113.7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6,03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23.6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7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75,305.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96,081.0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较好地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川
盛屯锂业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67号),盛屯锂业经审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27.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2023年度盛屯锂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孰低)高于2023年度承诺的净利润11,531.12万元,盛屯锂业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
截至2023年末,业绩承诺期限已经届满,盛屯锂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9,693.9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13.39%。截至2023年末,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