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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4-021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B区15楼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

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周毅、马涛、黄礼登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5,113.7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76,03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23.6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77元/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75,305.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96,081.08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236,282.7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1,261,338,921.43元。以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61,338,921.43元为基数,提

取10%法定公积金126,133,892.1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079,871,089.43元后,

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592,732,316.80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22,343,801.92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

实施前,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截

至本方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921,265,87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

股份10,164,979股后为911,100,893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18,664,214.32元(含

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

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2,294,829.51元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218,664,214.32元,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250,959,043.83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74%。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

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2-00067号),盛屯锂业经审计的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27.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2023年度盛屯锂业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3.67万元(孰低)高于2023年度承诺的净利润11,531.12万元,盛屯锂业实现2023年度业绩承诺。

截至2023年末,业绩承诺期限已经届满,盛屯锂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9,693.9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313.39%。截至2023年末,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独立财务顾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

《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亿元。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及锂盐、纯碱和烧碱的价格变动趋势择机开展,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

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金额货币。本次交易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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