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胜民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与标准,现将我2023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召开董事会十四次,我出席了十四次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五次。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认真审阅提交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我召集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五次会议。主要审议了(1)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监察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关于2022年审的业务约定书》和《2022年年审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前沟通;(2)《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后沟通、《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计监察部1季度工作总结及2季度工作计划;
(3)《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监察部2季度工作总结及3季度工作计划;(5)内部审计报告及审计前三季度审计整改及跟踪情况、审计监察部三季度主要工作总结和四季度计划。参加公司年报审前及审后沟通会议,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年报审计计划和关注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较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报告期内,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我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二)《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绩效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的议案》;(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 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3.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7.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1.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本次交易后为北斗智联提供担保额度比例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 1.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议 | 2.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 |
三、在现场调查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的过程中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定期审核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关注内审报告的审计成果及审计整改情况。督促内审部门充分发挥职责和作用。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并主持公司关于年报审计沟通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主要审计关注内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调整建议。本人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协助并配合确保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监督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增长。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面对市场变化,勤勉尽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现了预期目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与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年,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ushengmin@aliyun.com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刘胜民2024 年 3 月 26 日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芳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与标准,现将我2023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召开董事会十四次,我出席了十四次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四次。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认真审阅提交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召集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二)《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绩效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的议案》、(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我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6.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 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7.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1.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本次交易后为北斗智联提供担保额度比例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1.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三、在现场调查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过程中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协助并配合确保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监督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增长。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面对市场变化,勤勉尽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现了预期目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与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ufang@tcl.com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许 芳2024 年 3 月 26 日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国华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与标准,现将我2023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召开董事会十四次,我出席了十四次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四次。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认真审阅提交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五次会议,主要审议了(1)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监察部《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关于2022年审的业务约定书》和《2022年年审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前沟通;(2)《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后沟通、《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计监察部1季度工作总结及2季度工作计划;
(3)《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内部审计报告、审计监察部2季度工作总结及3季度工作计划;(5)内部审计报告及审计前三季度审计整改及跟踪情况、审计监察部三季度主要工作总结和四季度计划。参加公司年报审前及审后沟通会议,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年报审计计划和关注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我出席了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的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7.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1. 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6.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7. 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
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本次交易后为北斗智联提供担保额度比例调整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9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1.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1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因交易形成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11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1.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 关于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序号 |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
5.关于为关联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前认可意见 |
三、在现场调查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过程中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及内审部门工作计划及总结,关注审计成果及审计整改情况。参加公司有关年报财务报表的审计沟通会,对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主要事项进行了沟通。本人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对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协助并配合确保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监督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增长。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面对市场变化,勤勉尽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实现了预期目标,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与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gh1113@hotmail.com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刘国华2024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