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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9.3632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00.833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母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557.6724万元。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2024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所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至下一期分配。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唐芙云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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