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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公司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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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订了《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规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未来三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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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的具体利润分配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未来三年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二)未来三年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未来三年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四、利润分配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并根据公司即时生效的利润分配政策对分配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确定该时段的公司利润分配规划。公司制定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规划,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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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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