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何华明、王再升、万加富以通讯方式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严文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3,131,916.10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