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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 3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3

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9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30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2

议案八:《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4

议案九:《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请提前十五分钟进入会场,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由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有关职责。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定义务。现场会议开始后,请股东将手机调至无声或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拟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需在大会工作组处领取《股东发言登记表》,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人员。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公司不能保证填写登记表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

会上发言,发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若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

现场投票: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安排

一、会议召开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24年4月11日14:30

(二)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曾而斌先生

(五)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六)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1日 (七)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八)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九)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登记、领取会议资料并入座;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推选股东大会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

(六)主持人及其指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问题;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票数,并宣读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指导下,坚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策,规范运作,勤勉尽责,持续推动公司平稳、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具体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全球航运业面临多重挑战,在世界经济增长开始放缓和地缘政治影响下,干散货运输市场供需基本面转弱,市场运价面临下行压力,波罗的海超灵便型运价指数(BSI)均值同比下降49.26%。在上年同期业绩基数较高的情况下,报告期内公司干散货运输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导致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面对挑战,公司秉承“以航运为主业,拓展航运产业链,打造知名国际航运品牌”的愿景,坚持以“志在海洋,做精做强中国航运事业”为企业使命,通过稳健、可持续的经营模式,积极使用募集资金提升运力规模,努力构建更为完善的航运网络,同时对船舶管理和运力配置能力、响应速度和运营效率实施了配套升级,以优质的服务获得更多重点客户的认可与信赖,做精做强主营业务。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核准,并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交所成功挂牌交易。公司品牌价值、市场知名度、资本实力亦得到提升,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对公司的认可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0,534.3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4.3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363,624.90 万元。

二、公司治理情况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履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等义务,为公司和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提供机会,搭建平台;保证所有投资者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够充分行使包括表决权在内的一应合法权利。2023年度,股东大会各项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文件的签署真实有效。

2、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设董事7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开展日常议事工作,并

积极参与各项培训活动,在公司的经营运作中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帮助公司做出决策,督促经营管理层尽快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独立董事均能够在严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独立履职,并充分利用自身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公正、客观地对各项议案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重要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或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会议文件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月17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2月9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3月3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孙公司大招海運有限公司购买外贸干散货船舶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孙公司大商海運有限公司购买外贸干散货船舶的议案》 4.《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5.《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2.《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5.《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6月26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10月18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11月7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2、《关于制订、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2.11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3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2.14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5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16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17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18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19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20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21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22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2.23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24 《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2.25 《关于制定<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12月11日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的人事变动如下:肖治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吴小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

经理、技术总监职务;刘国勇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但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聘任黄甜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专门委员会运作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权责明晰,并依照相应的工作细则展开工作。同时,董事会依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配套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未来,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上述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25项内部制度作出了适应性修订和完善,并编制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补全了新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制度空白,提高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现行法律法规、制度规范的同步性。

现有的内部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事前报告机制,落实了各个部门的相应职责,能够适应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持续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正当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

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地回答与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给公司管理层,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推动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发展,确保公司业绩实现稳增长,并着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致力于将公司打造为拥有强大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航运企业。2024年,董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企,严守合规底线

董事会将继续坚持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指导下认真履职;严格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策,并确保决策依法依规落地,积极督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健全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相关内控制度,提高整体风控效力,优化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公司组织运行活力。同时,董事会将针对性地组织各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法规、制度培训,不断强化董监高合规敏感度和风险控制意识,提高董监高工作素养和公司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前瞻性,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的平稳性、健康性和可持续性。

(二)巩固主营业务,保证发展质量

不断提高船舶管理和运力配置能力,提升响应速度和运营效率,深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水平,保持与原有稳定客户的服务沟通与维护,同时有序推进重点客户渠道的开发,提升市场份额。在巩固煤炭运输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矿石、水渣、化肥等其他干散货物的运输业务。做大干散货运输主业,做强外租船业务,实现公司从“依靠重资产投入实现发展”向“以自有规模化运力为基石,高效配置市场化运力,构建强大服务网络”的战略升级,并在资本市场的助力下,将干散货运输业务、干散货外租船业务结合,构筑领先的综合航运服务能力。坚持规范与精益并举,安全与效率并行,保证公司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客户价值链,全力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实现“以航运为主业,拓展航运产业链,打造知名国际航运品牌”的愿景而不懈努力。

(三)聚焦人才培养,实现共同成长

持续注重人才的吸纳和培养,从全国各大优秀院校及优秀企业吸收各个岗位的专业人才,以优厚的薪资福利、良好的公司氛围、向上的公司文化、舒适的办公环境等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通过岗位针对性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以股权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为推动力,逐步完善科学的人力

资源管理体系,充分激发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将员工的个人发展与公司的整体发展相挂钩,推动公司与员工个人的协同成长、聚势共赢。

2024年,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并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监事会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指导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作出了切实有效的监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定期报告的审核,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和进一步发展。现将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13次,全体监事均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产生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月17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2月9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12日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29日1.《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核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1.《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0月13日1.《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0月18日1.《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3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7日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01 《关于补选郑小华先生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02 《关于补选高秋金女士为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3、《关于修订<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1日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报告期内,赵云逸先生及魏弘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2023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及其子议案,补选郑小华先生及高秋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吴洲先生连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郑小华先生及高秋金女士连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经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3年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作出了审核,并查阅了其余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修订适应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最新规定,结合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制度支撑,规范运作水平实现了进一步提升。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可靠保障;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成功登陆沪A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276,01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753.1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59.9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93.2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披露《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他募投项目相关公告,上述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和披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传递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切实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地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监事会成

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国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齐银良)》《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涛)》。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170,534.37204,603.25-1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04.3467,141.70-7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599.7566,873.21-73.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1.22-74.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140.19减少34.38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22.3979,890.64-74.94
总资产453,236.23260,685.917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3,624.90204,656.6577.68

二、主要财务状况(合并报表)

(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增减(%)
应收账款11,334.976,090.5586.11
预付款项1,637.511,071.4352.83
其他应收款15,787.6210,864.2045.32
存货10,756.722,772.12288.03
项 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增减(%)
其他流动资产2,620.17411.34536.98
固定资产209,086.2595,512.46118.91
递延所得税资产1,938.911,359.0642.67
其他非流动资产356.41143.88147.71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账款期末金额11,334.97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5,244.42万元,增长86.11%,主要系本期外租船业务增加,报告期末已完成航次执行但尚未完成回款的程租业务有所增加。

(2)预付账款期末金额1,637.51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566.08万元,增长

52.83%,主要系本期外租船业务增加,船舶定金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15,787.62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4,923.42万元,增长45.32%,主要系本期公司运营的境外航区船舶增加并主要用于执行期租业务,期租业务船舶应收交船燃油款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金额10,756.72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7,984.60万元,增长

288.03%,主要系本期外租船业务增加,在执行航次履约成本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2,620.17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208.83万元,增长536.98%,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09,086.25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13,573.79万元,增长118.91%,主要系本期新购入9条船舶及3条融资租赁船舶到期还款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938.91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579.85万元,增长42.67%,主要系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带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356.41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12.53万元,增长147.71%,主要系报告期内信息化建设投入的无形资产预付款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增减(%)
应付账款7,559.785,219.0444.85
合同负债3,938.16563.83598.47
应付职工薪酬3,160.072,116.4649.31
应交税费72.27782.28-90.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2,930.8118,239.9280.54
其他流动负债29.8315.2895.22
租赁负债34,795.1820,830.5867.04
长期应付款1,945.763,701.72-47.44
递延所得税负债1,385.451,056.3431.16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7,559.78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340.74万元,增长44.85%,主要系本期未结算的船舶租赁款、燃油款及物料备件等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期末余额3,938.16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3,374.33万元,增长598.47%,主要系本期程租业务增加,在执行航次合同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3,160.07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043.61万元,增长49.31%,主要系本期新购船舶增加,船员薪酬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72.27万元,较上年期末减少710.01万元,下降

90.76%,主要系本期境内市场运价下行,本年利润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计提所得税减少,导致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下降。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32,930.81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4,690.89万元,增长80.54%,主要系报告期内超过1年期的租赁船舶数量增加,故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增加。

(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9.83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4.55万元,增长

95.22%,主要系报告期内境内程租航次待转销的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7)租赁负债期末余额34,795.18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3,964.60万元,增长67.04%,主要系报告期内超过1年期的租赁船舶数量增加,故租赁负债增加。

(8)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1,945.76万元,较上年期末减少1,755.96万元,下降47.44%,主要系报告期内正常偿还贷款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1,385.45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329.11万元,增长31.16%,主要系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影响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末2022年末同比增减(%)
股本61,478.8037,148.4165.50
资本公积135,234.9812,082.571019.26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股本期末余额61,478.80万元,较上年期增加24,330.39万元,增长

65.50%,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首发上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

(2)资本公积期末余额135,234.98万元,较上年期增加123,152.41万元,增长1,019.26%,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首发上市股本溢价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二)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业务收入170,534.37204,603.25-16.65
业务成本145,612.47123,253.8718.14
销售费用2,814.562,994.10-6.00
管理费用4,270.143,488.4122.41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财务费用-293.623,816.63-107.69
其他收益326.6036.40797.25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本期170,534.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068.88万元,下降16.65%,主要系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地缘政治影响,干散货运输市场供需基本面转弱,市场运价下行,公司自有船舶运输业务同比下降34.47%,光租船舶运输业务同比下降42.62%,为应对市场变动,公司积极开展外租船业务,本报告期外租船舶运输业务同比增长19.15%。

(2)主营业务成本本期145,612.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358.60万元,增长18.14%,主要系由于公司积极拓展外租船舶运输业务,外租船舶租金成本同比增长28.81%。

(3)销售费用本期2,814.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9.54万元,下降

6.00%,主要系由于公司本期受市场运价下行影响,公司境外航区业务单笔合同金额总体下降,支付航运经纪商的经纪佣金及销售人员的绩效薪酬相应下降。

(4)管理费用本期4,270.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81.73万元,增长

22.41%,主要系由于本期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期中介机构咨询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293.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10.25万元,下降

107.69%,主要系2023年公司提前偿还部分船舶融资租赁贷款,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同比减少;同时本期募集资金账户结息,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6)其他收益本期326.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0.20万元,增长

797.25%,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首发上市,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度2022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22.3979,890.64-74.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827.82-20,194.89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405.19-37,997.05不适用

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境内外市场运价同比下滑,营业收入规模同比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由于报告期内新购船舶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等事项使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流入所致。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六号——定期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8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3,092,289.0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4,788,0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218,203.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84%。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4,788,022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909,886,272股。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

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业务、资产池业务、融资租赁及资金交易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将覆盖前次授权期限。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本次授权期限与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一致。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

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配偶孙英女士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上述授信必要时存在以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船舶、在建工程进行抵押或质押的情况,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八

《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董事会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向董事支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董监高任职薪酬合计备注
曾而斌董事长81.07
郑玉芳副董事长、总经理118.85
刘国勇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42.55
乐君杰董事、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68.19
林涛独立董事8.00
齐银良独立董事8.00
翁国雄独立董事8.00
肖治平董事-已于2023年5月离任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及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8.00万元人民币(含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议案九

《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监事会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向监事支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董监高任职薪酬合计备注
吴洲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7.19
郑小华监事-
高秋金监事-
魏弘监事-已于2023年11月离任
赵云逸监事-已于2023年11月离任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及津贴。

2、高秋金女士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其他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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