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股份公司及全部子企业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前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审计计划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沟通。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技能,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综上,我们评估确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