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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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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462号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通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国通号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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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通号”、“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35号)的批准,中国通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5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54,342,373.23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7月16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172338_A0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86,43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4,265万元,其中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使用人民币262,970万元,先进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使用人民币2,535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人民币9,16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人民币299,593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活期余额为人民币332,607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 10,380,990,566.04 |
减: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投入 | 2,629,704,855.45 |
减:先进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入 | 25,350,000.00 |
减: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 | 91,663,796.00 |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 2,995,934,02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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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减:部分发行费用 | 26,648,192.81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2,150,000,000.00 |
减:手续费 | 1,135.80 |
加:收到银行利息(含理财收益) | 864,381,159.67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326,069,717.45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中国通号于2019年制定《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A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于2019年7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于2022年12月1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 方式 | 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 10235000000194262 | 活期 | 2,381,470,615.1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支行 | 321380100100110492 | 活期 | 39,949,780.8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 35360188000100134 | 活期 | 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955106660688008 | 活期 | 39,594,366.6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 10235000000194251 | 活期 | 销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 | 35020188021072032 | 活期 | 865,054,954.82 |
合计 | / | / | 3,326,069,717.45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及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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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通号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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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批准投资金额 | 实际投入 | 期限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利息 | 备注 |
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25,000 | 25,000 | 2022.9-可随时解付 | 20,000 | 139 | 到期后归还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 | 大额存单 | 195,000 | 195,000 | 2022.12-可随时解付 | 195,000 | - | 到期后归还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 | 大额存单 | 50,000 | 50,000 | 2022.12-2023.12 | - | 1,100 | 已归还 |
合计 | / | / | / | 215,000 | 1,239 | / |
附表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 1,035,4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2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4,26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 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 (2)-(1)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460,000 | — | 460,000 | 59,328 | 262,970 | -197,030 | 57.17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先进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250,000 | — | 250,000 | 2,535 | 2,535 | -247,465 | 1.0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30,000 | — | 30,000 | 3,417 | 9,166 | -20,834 | 30.55 | 2022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95,434 | — | 295,434 | — | 299,593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035,434 | — | 1,035,434 | 65,280 | 574,265 | -465,32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先进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号(长沙)轨道交通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实施,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检测实验中心、联合厂房、办公楼等;产品将主要包括高压变电柜及相关产品、有轨电车、CTCS-3列控系统、智慧城市成套产品、接触线、承力索产品等。先进及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实施条件较之前发生变化,实施进度滞后。目前,负责实施该项目的所属企业已经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正在对其进行研究。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信息化项目因外部环境影响时间进度不及预期,但该项目实施条件及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积极推动实施。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七天通知存款和大额存单余额21.5亿元,共获得现金管理利息34,545万元,现有现金管理产品未发现任何风险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先进及智能技术研发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资金262,970万元。其中先进轨道交通控制系统及关键技术研究投入人民币199,948万元,轨道交通智能综合运维系统及技术研究投入人民币16,067万元,智慧城市及行业通信信息系统研究投入人民币35,841万元,适用于轨道交通的芯片技术研究投入人民币1,372万元,轨道交通智能建造技术研究投入人民币9,743万元。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人民币299,593万元,其中包括初始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95,434万元及对应专项银行账户中产生的活期利息人民币4,1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