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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2396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3,7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475.00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291.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83.36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22,462.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462.39万元(其中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万元),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508.5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08.54万元。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22,380.7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380.73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14,215.98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12,021.3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021.37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52,394.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23,949,186.99元,其中存储于4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93,949,186.99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130,000,000.00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备注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9550880214574101171募集资金专户73,218,454.34
9550880214574101351募集资金专户200,912,628.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丰华街支行8111101012101245093募集资金专户119,818,104.35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371903109210301募集资金专户0.00
合计393,949,186.99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大额存单13,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4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747号《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14.27万元。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开具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分别为899.69万元、4,394.65万元、3,757.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9,052.05万元,未使用自有外汇和信用证进行支付置换。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效果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13,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建设“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4,215.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按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 年 12 月25 日,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大额存单13,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规划用于五个项目,分别为“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该项目已变更为“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超募资金新增项目)、“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超募资金新增项目)、“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新增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建成后公司将具备一流水平的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在润滑油添加剂领域产品的检测与研发能力上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可大大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在原厂区内对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生产线技术设备革新,完善试验、实验和检测没备能力,增加环保处理设施,调整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筛选更为先进的催化剂品种,调整产品结构,增强质量稳定性,使得生产效率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备案时间为2017年8月,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首发募资并成功上市,原募投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原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同时,鉴于公司润滑油添加剂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适应润滑油添加剂的市场变化,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充分利用新乡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快速提高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第一期6万吨产能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投入生产使用,已部分满足公司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更好的发挥和利用新乡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

快速突破现有产能瓶颈,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总投资额为100,000万元,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账户余额全部投入该项目,具体投入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4,774.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32,187.27元,其余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入2,224.25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需要关注的风险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累计投资2,060.53万元,累计投资进度15.85%,投资进度相对较缓。保荐机构将持续督导公司做好有关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工作。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等;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访谈了相关人员。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总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475.00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21.37
募集资金净额104,183.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2,187.2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373.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2,187.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37%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34,000.001,812.73147.361,812.73100.002022-12-31不适用不适用
2、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32,187.272,224.252,224.256.91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4,000.0034,000.002,371.614,036.9811.87--
超募资金投向:
1、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13,000.0013,000.001,034.892,060.5315.85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
2、年产15200 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3,500.003,500.000.013,603.67102.962022-12-31不适用不适用
3、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20,000.0020,000.008,614.8613,455.8667.28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33,683.3633,683.360.0035,215.98104.55-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70,183.3670,183.369,649.7654,336.04----
合计104,183.36104,183.3612,021.3758,373.0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原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部分进口设备采购谈判周期拉长,造成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公司充分考虑研发需要、项目建设周期及资金使用情况,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土地征收与出让延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验楼建设进度延期,造成研发中心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建成后公司将具备一流水平的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在润滑油添加剂领域产品的检测与研发能力上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可大大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建设期12个月,预期在2021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因公司对厂区整体规划调整,以及受大气管控、2021年发生汛情等多项因素影响,该项目整体进度放缓,生产设备及安装工作顺延,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原定交付日期延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将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为在原厂区内对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生产线技术设备革新,完善试验、实验和检测没备能力,增加环保处理设施,调整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筛选更为先进的催化剂品种,调整产品结构,增强质量稳定性,使得生产效率提高,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协调平衡市场需求、客户拓展与产能规划,提高建成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预期效益。根据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和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计划及项目进展,对两个募投项目中部分相同的产线进行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补充流动资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从而产生间接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因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备案时间为2017年8月,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首发募资并成功上市,该募投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同时,鉴于公司润滑油添加剂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适应润滑油添加剂的市场变化,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充分利用新乡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
与协同效应,快速提高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第一期6万吨产能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投入生产使用,已部分满足公司产能需求。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更好的发挥和利用新乡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快速突破现有产能瓶颈,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沧州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该项目后续将根据行业变化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继续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战略性投资布局。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沧州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2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113,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83.3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183.36万元。 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00万元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3,500.00万元建设“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投入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207.32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7月8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214574100993)剩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14,215.98万元,已转入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至此,公司已累计使用35,215.9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中补充流动资金33,683.36万元差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产生的募集资金利息收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累计投入2,060.53万元;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603.67万元;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累计投入13,455.8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35,215.9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 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外汇、承兑汇票或开具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分别为899.69万元、4,394.65万元、3,757.7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9,052.05万元,未使用自有外汇和信用证进行支付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本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开发区支行办理大额存单13,00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上表中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部分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34,774.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32,187.27元,其余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32,187.272,224.252,224.256.91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2,187.272,224.252,224.256.9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因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备案时间为2017年8月,公司于2020年11月完成首发募资并成功上市,该募投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同时,鉴于公司润滑油添加剂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为适应润滑油添加剂的市场变化,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充分利用新乡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快速提高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第一期6万吨产能已于2022年第三季度投入生产使用,已部分满足公司产能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更好的发挥和利用新乡生产基地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快速突破现有产能瓶颈,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该项目后续将根据行业变化情况、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继续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战略性投资布局。 2023年4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3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上表“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2,187.27万元为“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本金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34,774.42万元的差异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刚安 张 帅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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