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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以2023年12月31日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有所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2023年度内控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2023年度内控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层面的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合计17项业务及管理流程。

此外,公司对几个高风险领域,包括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衍生品交易给予重点关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组织架构

(1)治理架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对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公司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上市公司各项规则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进行了披露。

(2)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生产经营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完善组织架构,所有职能部门均有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权限,部门之间建立了适当的职责分工及沟通报告制度,部门内部各岗位也存在相应的职责分工,以保证各项经营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以及各类资产的维护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职责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或个人互相制衡地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运营、设备管理等相关部门完成大部制改制,在保证职权制衡的同时,提高了运营效率。

(3)内审机构

为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生产情况、财务安全状况等活动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公司已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发挥监督监察职能,合理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运营。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工作。公司设立战略投资部具体收集、综合分析内部和外部信息,广泛征求内、外部专家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投资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与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协同配合,有效分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相关工作。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按照战略2.0阶段的规划,致力于打造新材料平台型企业,在若干细分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

3、人力资源

公司设立人力行政部,负责具体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制定了《招聘及试用期管理办法》、《职位职级管理办法》、《违规违纪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培训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和具体流程,对公司员工录用、员工培训与发展、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组织发展等进行规范管理,搭建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稳定了核心员工队伍,有效储备后备人才。公司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有效助力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队伍稳定扩张,创新人才持续引进,为新投资或投产的项目加大人员储备,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人力基础。

4、社会责任

作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积极倡导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理念,秉持“环保清洁生产,绿色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生产工艺、产业组织、产业布局、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以绿色技术引领绿色产业,尽最大努力保持与环境的和谐,致力于成为绿色、高效、环境友好型企业公民,为社会、客户及合作者创造更多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积极履行责任使命,2023年公司积极响应全国工商联“万企兴万村”行动号召,主动对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为当地扶贫助农贡献力量;公司向常州大学捐资设立“联泓奖学金”,激励和帮助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公司通过内部“泓基金”公益平台,定期向枣庄市儿童福利院捐赠爱心物资并帮扶残障儿童及内部困难员工,积极参与地方慈善、教育、环保、扶贫等公益活动。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共同富裕”的号召,践行“分享共赢”的企业文化,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让广大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共同建设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公司设立HSE部,专业负责安全环保和员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定《HSE监督管理制度》、《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等制度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打造符合公司工作实际的安全管理文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安全工作上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安全“零事故”目标,未发生违规事项。

5、企业文化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在企业运营和管理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秉承“求实进取、创新专注、分享共赢”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成为新材料领域的卓越企业”。

公司成立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方案;人力行政部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组织企业文化活动,开展对内对外企业文化宣传。公司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宣传推广活动,包括编制文化培训课件、年度评优、组织各类运动赛事、各类文化分享、团建活动等,有效提升了各层级员工的团队凝聚力,培育了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形成了敬业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廉洁从业企业文化的培育,树立风清气正的公司形象,获得了行业内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

6、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票据管理办法》、《资金账户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对现金管理、应收应付票据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具体的资金收支事项进行规范。财务资产部作为资金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对公司各类资金的流动进行管理,审计部承担监督职责。公司资金收付活动流程规范,审批严格,各业务部门及对应的各审批节点严格履职,切实保障了公司资金的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运营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与监督到位,未发生违规事项。

7、采购管理

公司针对自身业务特点及采购物资的品种,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办法》、《采购物资出入退库管理办法》等具体制度,分大宗原材料、化工三剂、工程设施、设备及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品类,由不同的部门具体负责采购业务。2023年,公司修订了《招标管理办法》对各项重大采购业务的管控程序进行规范。生产部门、供应物流部、工程部、设备部、财务资产部等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协同完成采购计

划、采购实施、采购付款的实际操作,审计部审批评标委员会成员、执行招标的监督与审计,保证了物资的质量和供应的时效,节约了采购的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管理内部控制流程设计健全,且执行有效,未发生违规事项。

8、资产管理

公司针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财务资产部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管控制度,设计了资产卡片,搭建了供应链信息系统,建立了完善的资产记录、保管、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的相关规范,各类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相应的权限,依照相关制度规范对所负责的资产进行管控,确保了各项资产的安全。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合理,且执行有效,各类资产账实相符,未发生违规资产处理事项。

9、销售管理

公司针对各类产品的销售及客户服务业务流程,制定了《销售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办法》、《产品客户投诉管理办法》以及《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明确了销售计划制定、客户信用审核、价格确认、合同审核、往来账核对、应收账款回收等业务环节的控制措施。销售业务部门和子公司、供应物流部门、法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协调配合,保证了公司销售业务的顺利合规开展,产品实现全产全销,确保了销售目标的实现,减少了呆坏账的发生。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业务管理有序,业务执行有效,未发生违规事项。

10、研究与开发

公司重视研究与开发工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特种精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公司设立联泓(江苏)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研究院”)、技术部、成果转化部、检验检测中心等研发相关机构,以市场为导向,生产为主体,“产销研”相结合,建设业内先进高分子材料和特种精细材料领域综合型、创新型研发平台。

公司制定《产品开发管理办法》,结合客户需求、生产装置实际等具体情况,开展全流程的产品开发管控;联泓研究院配套制定了《研发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分析测

试管理办法》、《实验室试剂、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并搭建了研发项目管理系统,对新产品立项、工艺开发、客户送样、小试、中试、批量生产等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文档等进行记录,保证了研发的质量,提高了研发的效率。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作开展顺利,为公司新产品迭代提供了支持,相关审批流程执行合规,研发文件保存完整,未发生违规的情况。

11、工程项目

公司设立工程部,对各类生产相关工程项目进行统筹管理,同时针对重大项目设立项目部进行专项推进,并制定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物资进场交接检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相关的制度规范,审计部制定了《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等工程监督相关的制度规范,财务资产部制定了《工程款项支付管理办法》等工程款项支付相关的制度规范,对于工程项目的立项与审批、招标、项目实施、竣工结算与审计、款项支付等相关事项设置管理权责,明确管理要求,并具体落实。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各工程项目建设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合规开展,未发生工程项目违规事项。

12、生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产销计划管理办法》,对产供销一体化管理进行规范,以及《生产调度管理办法》、《生产巡回检查办法》、《工艺技术管理办法》等具体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针对产品质量,公司制定了《质量管理办法》、《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标定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公司各类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公司建立了质量、能源、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能源、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事项进行统一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装置实现了“安、稳、长、满、优”运行,逐步降低物耗能耗,装置运行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产品质量业内领先,未发生生产管理违规事项。

13、财务报告

公司财务资产部按照国家会计政策等法律法规编制财务报告,遵照《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开展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并按照相应的权限进行检查和审批,确保了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证了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重大差错。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财务报告相关的违规事项。

14、全面预算

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并基于预算完成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业绩考核。财务资产部牵头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完成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按照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审批后具体执行,公司组织对预算完成情况(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定期绩效考核。

报告期内,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执行有效,在推动公司实现年度经营目标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5、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合约管理办法》,设定合同审批的相关职责权限。公司统一设计标准合同模板,对非标合同以及由客户或供应商提供的合同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事项、金额等设置了相应的审批流程。公司商务部门独立于业务部门对合同执行、收付款、货物出入库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保证合同的具体落实符合约定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审批严格,各业务部门及对应的各审批节点严格履职,未发生违规事项。

16、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针对公文、印章、档案等相关内部信息的载体、传递方式、审批流程等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公文管理办法》、《印章证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遵照执行。人力行政部是公文发布的归口部门。审计部每年备案公司所有印章,核查确认各相关部门印章证照的管理符合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公司设立档案室,每年归集各部门重要资料进行存档。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公文、印章、档案等内部信息传递事项的管理有效,未发生违规事项。

17、信息系统管理

公司搭建了办公管理系统,固化所有业务开展及管控的审批流程,并记录审批意见。公司搭建ERP管理系统,集合财务及供应链数据,保证了业务信息与财务信息的一致性,以及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搭建生产管理系统,集成各装置日常生产数据信息,推动生产流程优化,提高装置的自动控制率。各职能部门针对专业管理条线,搭建了专业的信息系统,提升了管控的效率和效果。公司人力行政部门是基础信息系统的支持部门,制定《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并按要求执行,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生产管理中心等部门成立专业信息系统的管理小组等,保证生产管理系统、保密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营。报告期内,公司各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并根据业务需求不断更新完善,未发生影响业务开展的情况。

此外,针对几个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的评价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

公司针对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范要求,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并规范披露,做到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经内部审计部门的审核,未发生违规事项。

2、重大投资

公司针对重大投资,根据公司章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依照相应的审议程序,按照相应的标准,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批。特别是对于外部投资,公司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明确了具体的负责机构及审批流程和权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重大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未发生违规事项。

3、衍生品交易

公司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开展原材料甲醇的套期保值交易,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搭建套期保值管理架构,规范期货操作,明确风险管控措施,防范期货交易风险。公司每年设定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的额度,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执

行,同时披露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设立“期货套期保值小组”,由经营单位与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期货套期保值小组”在公司总裁的领导下,履行相关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衍生品交易。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的制度流程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财务报告潜在错报的金额在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含)以上。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误;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财务报告潜在错报的金额在合并财务报表营业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收入总额的0.5%(含)至1%之间。(1)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的具体控制措施。
一般缺陷财务报告潜在错报的金额在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以下。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含)以上,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影响到公司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战略目标的实现。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要业务管理制度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3)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有效整改; (4)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含)至1%之间,受到政府部门或其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公司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运营的效率和效果、战略目标的实现。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管理制度或管理系统存在缺陷; (2)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
缺陷等级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定性标准
(3)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在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以下,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1)一般业务管理制度或管理系统存在缺陷; (2)发现的一般缺陷未能得到有效整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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