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2024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经2024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应当推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可以在董事、监事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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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