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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等十二项议案。

2、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议案。

3、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转让项目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4、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受让公司参股项目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与关联方签署四方技术开发及维护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5、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生变化。2024年2月29日,监事会主席娄晓龙先生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管人员都自觉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勉尽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内控体系完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金额进行了调整,相关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河南中研综合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参股了信阳华信建通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相关投资均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科学严谨。

(五)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七)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经核查,2023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

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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