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认真审查,我们对公司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结合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