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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华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注册地天津,前身是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90年代末,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2008年,加入全球排名14的国际会计网络-浩信国际。中审华首席合伙人为黄庆林先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0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人数51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人。

中审华2022年度业务收入8.3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8亿元,证券业务收费总额1.05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1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审华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对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华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2日,公司2023年度第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月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度第1次会议,相关审计

人员已于2023年12月进场开始审计,对公司存货等情况进行了盘查,相关人员汇报了盘查基本情况,公司财务总监汇报了公司2023年1-3季度的财务情况,根据预

约的年报披露时间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安排,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提出了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提出要求。

3.2024年3月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2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跟踪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点事项、重要关注事项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为保证年报披露工作质量,将年报披露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27日。

4、2024年3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减值计提和资产核销事项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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