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期报告更正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司将更正后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同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