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麦伯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派发要约文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规定向公司全体H股股东派发《有关(1)由UBS代表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每股H股7.5港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中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有条件现金要约;及(2)建议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的要约文件》(以下简称“要约文件”)和附随的H股回购要约接纳表格、临时股东大会通告、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以及发布关于派发要约文件的公告(以下统称“全套要约文件和公告”),并授权、同意、批准和/或追认任何一名董事批准并作出(以及授权、同意、批准和/或追认任何一名授权人士作出)其可能认为对全套要约文件和公告必要或适宜的任何进一步修订,签署或向监管机构递交任何与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相关的文件,并且
安排派发或发布全套要约文件和公告。全体董事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的规定,对全套要约文件和公告所含信息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尽彼等所知,全套要约文件和公告中所表达的意见是在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并且确认全套要约文件和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全套要约文件和公告所载任何声明产生误导。
董事会授权、同意、批准和/或追认任何一名董事审阅并签署关于撤销公司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地位的申请(以下简称“H股退市申请”),并在要约文件派发之后由任何一名董事或其授权人士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H股退市申请。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要约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