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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曹先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作为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曹先军先生: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2年至2005年历任化学工业部连云港设计研究院助理、副主任、高级工程师、院长;2005年至2016年先后担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广州合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至2016年担任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08年至2016年担任国家有机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2014年至2020年10月担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理事长,2020年11年至今担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科峰有机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1次、董事会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我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战略委员会议案未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曹先军6600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曹先军1100
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战略委员会次数应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应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缺席次数
曹先军100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曹先军1100

(二)与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向我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2023年度公司及时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同时,我也主动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了我并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所提供的资料,我在会前均认真审阅。本人对2023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关注的重点事项

2023年度,本人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视频或电话听取汇报及现场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规范运作等情况,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核查,同时,积极关注公司发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3年12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认真审阅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23年末,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完成销户。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方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投资者回报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万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0日,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2023年,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自我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总结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曹先军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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