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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电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层面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6,226.51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76,289,913.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7.84万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5.02%,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4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

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4半年报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盈利1,663.85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908.26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827.84万元。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是国家近年来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纵观整个轨道交通装备及下游产业,其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新增3000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由此可见,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增长空间持续扩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根据公司统计的2023年我国高铁及城轨市场供电设备招标及中标情况,以中标金额计算,高铁市场和客专市场占有率约为46.15%,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市场占有率约51.01%。公司在改革创新和提高发展质量的道路上正在走实走深,特别是对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智能制造项目、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投资,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4年,为顺利完成公司在手购销合同及当年预计新签合同,需加大产销力度,生产经营需较多资金;同时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是我国轨道交通装备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技术、高集成、高标准特征。近年来,随着轨道交通装备的高速发展,新技术发展与市场竞争日渐白热化,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另一方面,公司本身应收账款、存货金额较大,加上所属项目点多面广、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同时公司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

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内部筹资的方式,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2024年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至关重要的一年,也是持续推动高铁电气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一方面将牢牢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稳定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开支,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不断巩固扩大企业在铁路、城轨等传统优势市场份额,加大对增量市场投入,用好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有力有效拓展企业在新领域新市场的发展空间,全力以赴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和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虽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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