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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智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证券代码:301361 证券简称:众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

(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星

期二)9:15-15:00

(五) 会议召开的方式:

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现场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

(七) 出席对象:

1、 截止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雪梅街28号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 上述议案11.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 上述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五)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郑军安先生、尚中锋先生、杨红军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将在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 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现场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4. 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 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来信请寄:郑州高新区雪梅街28号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500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信函和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三) 登记地点

河南省郑州高新区雪梅街28号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艳峰

电话:0371-67988888

传真:0371-67992952

邮箱:dyf@smartgen.cn

(五) 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1361

2. 投票简称:众智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有6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有3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3,有2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00《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请在每一项可投票议案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栏目划“√”,并且只能选择一种意见。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对上述议案酌情行使表决权。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请在“选举票数”项下填报投给对应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备注: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

2.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

3.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郑州众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全称)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卡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现场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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