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法定代表人:陶铮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出资14.58亿元,占比58.33%;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42亿元,占比41.67%。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财务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公司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公司章程》确定了成立财务公司的基本原则,股东的出资方式,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规范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对总经理的职权及经营层的任免进行规定,强调了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授权管理办法》规范了财务公司授权管理基本体系,使财务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有职有权、职权相称、权责对等,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精简高效的工作氛围。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经营、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财务公司组织结构。董事会下设两个专业委员会,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是财务公司风险控制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1)根据财务公司总体战略,审议批准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审核和修订财务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政策,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审
议批准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指标,跟踪落实各项指标执行情况;(3)对财务公司在信用、市场和操作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审阅财务公司风险状况报告,了解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及有效性,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4)审批及检查各部门风险控制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确保财务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5)督促财务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风险;(6)监督和评价高级管理人员在信贷、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情况;(7)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就履行职责情况向董事会出具年度工作报告;(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审议通过财务公司重要内部审计制度;(2)监督财务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3)审议财务公司内控制度;(4)审议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5)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6)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7)任免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人;(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信贷部负责制定信贷业务计划,归集成员单位资金,对成员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为成员单位办理授信、贷款、票据、保函等业务。
金融发展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的流动性管理、价格管理、同业业务、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及跨境资金池业务等。
结算部主要负责建立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体系,实施资金结算业务;对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账户进行管理。
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的税务管理、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各类报表的编制和报送等。
信息科技部主要负责信息化规划及建设、科技创新、金融科技赋能、数据平台搭建及分析、数据中心管理、正版化工作等。
风险部(法律合规部)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和修订,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负责财务公司合规管理、法务管理工作,对财务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流程,开展监督,确保财务公司合规运营。负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等。
综合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三会一层”的日常事务,负责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宣传、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
稽核审计部主要负责对财务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的审计监督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等。
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财务公司党员发展、教育,党费收缴管理及党务信息维护、统计等日常党务工作,以及组织建设、思想宣传、群团工作等。
监督执纪综合室主要负责落实财务公司纪委工作要求,做好纪委日常工作,依规依纪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2、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部和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业务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及时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企业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财务公司网上金融服务系统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结算部设有经办岗、复核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2.信贷业务控制
(1)建立信贷业务内控制度为有效控制信贷业务风险,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授信管理办法》、《人民币贷款管理办法》、《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财务公司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信贷部出具综合授信额度调查报告后提交风险部审查,风险部根据信贷部的意见进行核实,提出审查意见。财务公司按照分级审批原则对授信额度进行审批。
信贷部负责信贷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信贷部对申请人出具业务调
查报告,风险部对信贷业务出具风险评价报告,信贷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出具贷审会决议,根据年度基本授权书的规定,经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3)贷后检查信贷部负责贷后检查工作,具体包括与客户接触,了解和收集有关客户的信息,对信贷业务申请人及担保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信贷业务的风险预警、质量分类及客户信用评级等事项进行检查,并落实有关具体信贷业务管理措施。
3.内部控制财务公司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所从事的各种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并针对各类业务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预警预报系统,包括风险的评估监测制度、考核指标体系及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防范系统等。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机制,设立稽核审计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向董事会报告,并建立了包括《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问责制度》等较为完整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对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对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4.信息系统控制为保证财务公司的安全、稳健、高效运作,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信
息化安全管理办法》、《数字证书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等,并使用专业软件公司开发的网上金融服务系统,涵盖了结算、信贷、财务以及其它系统对接平台。财务公司的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具备完善的风险管控流程,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提供了数据分析基础和决策支持。风险管控主要体现事前风险规避、事中风险审批、事后风险监控。核心系统能够对结算业务、信贷业务、资金业务等关键业务风险点进行自动识别及控制。
风险控制贯穿在各部门、岗位、操作环节,对核心系统的职能权限、操作规程、网络安全和日志数据都有严格的控制,对操作环节、系统环节、决策环节等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监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手段,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目前财务公司已开展了存款、贷款、票据、结算、即期结售汇、保函、同业及委托贷款等业务品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数据),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364,054.75万元,负债总额3,081,516.8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82,537.67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5,013.46万元,净
利润5,653.30万元,2023年12月31日吸收存款余额3,055,250.88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1,883,898.66万元。财务公司各项风险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二)管理情况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在合理的范围内,不存在重大风险。
序号 | 监管指标 | 监管要求 | 财务公司(2023年12月31日) |
1 |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 ≥10.5% | 12.39% |
2 |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 ≥25% | 55.98% |
3 |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 ≤80% | 57.91% |
4 |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 ≤100% | 0.00% |
5 |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 ≤15% | 1.22% |
6 |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 ≤300% | 5.10% |
7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 ≤100% | 13.33% |
8 |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 ≤10% | 0.00% |
9 |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 ≤70% | 46.51% |
10 |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 ≤20% | 0.31% |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折合人民币为422,323.19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比例为43.82%。财务公司给予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为403,00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为122,4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融资总额比例为18.67%;非融资性保函余额折合人民币为27,108.30万元;承兑汇票余额约为人民币5,452.25万元;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