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人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公司代码:601319 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保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人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活动(包括资金调度、投资决策、投资风险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保险业务(包括产品开发、精算管理、销售管理、承保理赔、再保险管理、客户服务等)、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安全、内控管理、内部监督、关联交易、反洗钱以及单证印章管理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管理、运营管理、精算管理、资金运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政策,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金额影响金额大于等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5%。影响金额大于等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1%,且小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5%。影响金额小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如存在重大缺陷迹象,则对具体缺陷及影响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重大缺陷迹象主要包括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等方面。
重要缺陷如存在重要缺陷迹象,则对具体缺陷及影响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重要缺陷。重要缺陷迹象主要包括未依照会计准则应用适当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和相应控制举措、对于非常规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且没有执行补偿性控制、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对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造成重要影响等方面。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金额影响金额大于等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5%。影响金额大于等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1%,且小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5%。影响金额小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缺陷导致公司战略规划、决策定位存在重大错误,严重影响到战略目标的实现; 缺陷造成重大业务失误,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缺陷导致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媒体负面报道。
重要缺陷缺陷导致公司在某些业务或管理领域出现决策错误,致使在某些业务或管理领域战略目标无法实现; 缺陷对公司运行有一定影响,公司失去一些业务能力; 缺陷导致公司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和媒体负面报道。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本年度内控评价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均为一般缺陷,相关业务单位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并推进落实。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本年度内控评价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均为一般缺陷,相关业务单位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并推进落实。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在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执行良好,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内控措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廷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