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
月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13年
月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单元
室,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
月
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人。自200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首次发布行业百强排名以来,普华永道中天连续
年名列第一。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普华永道中天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
规范,对集团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审计。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认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人保2023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于2023年
月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范围、工作计划、审计程序、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普华永道中天配备了专业审计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实施了适当的审计程序。普华永道中天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要求,未发现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执行信息安全保密措施,未注意到泄密事件或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三、总体评价
普华永道中天在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具备良好职业操守和胜任能力,规范执行审计程序,有效实现审计目标。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