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本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与章小青、吴中华签订《关于无锡市红湖电机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无锡市红湖电机有限公司2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