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项目贷款(以自有资产如土地、房产等开展抵押融资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池、供应链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
2、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对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市分行、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招商银行东莞市分行、汇丰银行东莞市分行、兴业银行东莞市分行、民生银行东莞市分行、平安银行东莞市分行、交通银行东莞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东莞市分行、花旗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等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3、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综合授信总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财务总监)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授信担保合同、项目贷款(以自有资产如土地、房产等开展抵押融资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