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21,54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坚朗五金 | 股票代码 | 00279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殷建忠 | 韩爽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坚朗路3号 | ||
传真 | 0769-87947885 | 0769-87947885 | ||
电话 | 0769-82955232 | 0769-82955232 | ||
电子信箱 | dsb@kinlong.com | dsb@kinlong.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建筑五金系统及建筑构配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建筑五金行业的大型企业,系国内规模最大的门窗幕墙五金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房地产、飞机场、地铁站、火车站、地下管廊等类建筑。产品线已在原有建筑门窗幕墙五金、门控五金系统、不锈钢护栏构配件等的基础上,加大投入智能锁等智能家居、卫浴及精装房五金产品,开始进入安防、地下综合管廊、自然消防排烟与智能通风窗、劳动安全防护类产品、防火防水材料、机电设备与精密仪器等业务领域,初步形成了以建筑门窗幕墙五金为核心的建筑配套件集成供应商的战略布局。 2023年度,公司坚持围绕建筑构配件集成供应商的战略定位,对整合拓展的新品类持续产品力提升,充分发挥直销渠道优势,并结合网络销售平台的线上辅助销售,积极开拓新场景和新市场。凭借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公司在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销售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产品应用的著名建筑有港珠澳大桥、亚投行总部大楼、美国洛杉矶机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区、拉萨贡嘎机场、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场馆、深圳新国际展览中心、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广州东塔、天津国家会展中心、海南国际会展中心、西安地铁5号线、三亚体育中心、柬埔寨国家体育场、乐山奥林匹克中心、兰州奥体中心等项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 | 9,824,260,480.78 | 10,546,141,415.51 | 10,569,759,571.67 | -7.05% | 9,972,675,836.72 | 9,972,675,836.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88,210,069.26 | 4,801,718,375.72 | 4,801,650,682.52 | 5.97% | 4,794,148,245.58 | 4,794,148,245.58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7,801,549,830.78 | 7,648,270,271.32 | 7,648,270,271.32 | 2.00% | 8,806,825,398.72 | 8,806,825,398.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4,010,419.01 | 65,559,444.77 | 65,603,215.34 | 393.89% | 889,382,845.80 | 889,382,845.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8,520,585.37 | 38,387,204.39 | 38,430,974.96 | 650.75% | 880,975,195.83 | 880,975,195.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9,161,643.73 | 934,950,141.95 | 934,950,141.95 | -46.61% | 546,362,529.25 | 546,362,529.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1 | 0.20 | 0.20 | 405.00% | 2.7700 | 2.77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1 | 0.20 | 0.20 | 405.00% | 2.7700 | 2.77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5% | 1.37% | 1.37% | 5.18% | 20.25% | 20.2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354,479,238.41 | 2,001,731,587.78 | 2,192,709,952.32 | 2,252,629,05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051,476.64 | 68,928,763.85 | 131,394,921.25 | 179,738,210.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957,747.69 | 64,002,312.55 | 131,381,726.69 | 153,094,293.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430,700.01 | -68,144,704.07 | 329,970,217.34 | 5,967,669,830.4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90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18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白宝鲲 | 境内自然人 | 37.41% | 120,283,973 | 90,212,980 | 质押 | 1,350,000 | ||||
闫桂林 | 境内自然人 | 7.78% | 24,999,835 | 18,749,876 | 不适用 | 0 | ||||
白宝萍 | 境内自然人 | 7.43% | 23,874,345 | 17,905,759 | 不适用 | 0 | ||||
陈平 | 境内自然人 | 7.02% | 22,574,345 | 16,930,759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08% | 13,112,465 | 0 | 不适用 | 0 | ||||
王晓丽 | 境内自然人 | 3.43% | 11,041,370 | 8,281,027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其他 | 1.53% | 4,926,103 | 0 | 不适用 | 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其他 | 1.50% | 4,822,200 | 0 | 不适用 | 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其他 | 1.11% | 3,577,369 | 0 | 不适用 | 0 | ||||
殷建忠 | 境内自然人 | 1.06% | 3,417,325 | 2,562,994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白宝鲲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白宝鲲与白宝萍为兄妹关系,殷建忠配偶之父与白宝鲲之父系兄弟关系。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0.00 | 0.00% | 0.00 | 0.00% | 4,822,200.00 | 1.50% | 25,400.00 | 0.01%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新增 | 25,400.00 | 0.01% | 4,822,200.00 | 1.5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退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退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对外投资
2023年3月16日,公司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协议约定双方拟共同推动坚朗五金中山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园项目落地小榄镇,计划打造集门锁、卫浴、照明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营销于一体的数字化标杆示范基地。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建设中山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园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投资10.3亿元人民币在中山市小榄镇投资建设坚朗五金中山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园项目。2023年10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山坚朗科技有限公司以5,148.74万元人民币竞得编号为G05-2023-0152的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项目用地,并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白宝鲲先生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5%,即不超过48,231,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8,500.00万元(含本数)。
2023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418号)。
2023年8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2023年9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4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按回购价格上限56.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82,214股至3,564,427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55%至1.11%,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