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1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归属条件外,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62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62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4,019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