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1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关联方购买、销售货物或提供、接受劳务等计划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58,900.00万元(去年实际发生金额为31,641.95万元)。除回避的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已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 (万元)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 芒果制品 | 市场价格 | 10,000.00 | 1,533.53 | 6,930.06 |
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 | 芒果制品 | 市场价格 | 30,000.00 | 5,026.33 | 16,990.92 | |
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 | 魔芋精粉 | 市场价格 | 18,000.00 | 0.00 | 7,036.70 | |
小计 | 58,000.00 | 6,559.86 | 30,957.68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 | 公司产品 | 市场价格 | 900.00 | 177.81 | 636.90 |
小计 | 900.00 | 177.81 | 636.90 |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 金额 (万元) | 预计交易 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 芒果 制品 | 6,930.06 | 8,000.00 | 2.98 | -13.37 | |
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 | 芒果 制品 | 16,990.92 | 20,000.00 | 7.32 | -15.05 | ||
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 | 魔芋 精粉 | 7,036.70 | 12,000.00 | 3.03 | -41.36 | ||
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 | 熟芝麻 | 47.37 | 10.00 | 0.02 | 373.70 | ||
小计 | 31,005.05 | 40,010.00 | 13.35 | -22.51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 | 公司 产品 | 636.90 | 1,200.00 | 0.15 | -46.93 | |
长沙创盛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
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
小计 | 636.90 | 1,200.00 | 0.15 | -46.93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谢智卫;注册资本:贰佰叁拾贰億玖仟万越南盾;住所:越南永龙省平明镇美和乡美兴2里平明工业区B单元;
经营范围:农产加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9,551.76万元,净资产4,952.12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2,608万元,净利润429.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16日起持有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7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条规定,公司与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谢智卫;
注册资本:壹佰万美元;
住所:柬埔寨磅士卑省森隆东县白藤镇特巴索村;
经营范围:农产加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6,330.35万元,净资产3,679.6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9,312.38万元,净利润673.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2日起持有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7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彭小明;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轻工业园区村;
经营范围: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薯类种植;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20,528.18万元,净资产9,147.5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5,149.34万元,净利润1,147.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23年2月7日起持有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52.5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四)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
1、基本情况
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成立于2021年8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周军;
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集里街道新屋岭社区白沙中路199-1号;
经营范围:日用品、日用百货、劳保消防安全用品、办公设备耗材、纸制品、文体用品、玻璃制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日用杂品的零售;办公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骏盛商行总资产280.00万元,净资产180.00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950.00万元,净利润5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为骏盛商行在浏阳区域市场的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本公司与骏盛商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来源有主要采用市场询价法,即通过行业网上查询、电话咨询、交易市场询价、当面洽谈购销意向、专业人士推荐等方式获得相关价格;如无法取得市场询价,则采用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比不受控制定价法、转售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等进行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通过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情况后,认为:
1、公司2024年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我们同意将上述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