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0316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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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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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8 |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电话:(86-10)68360123传真:(86-10)68360123-3000邮编:100044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4】第0316号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附件: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2年9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195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数14,406,66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014,561.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859,452.2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55,109.6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0050号)。具体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收款银行 | 收款账号 | 金额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街金屏路支行 | 9991 5600 1890 0005 50 | 169,680,034.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区支行 | 4105 0167 7008 0978 8888 | 59,285,974.0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2000 0060 8720 0010 3176 979 | 47,859,638.0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支行 | 9550 8800 7244 3400 132 | 11,320,029.68 |
合计 | / | 288,145,675.68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 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 288,145,675.68 |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87,014.84 |
加: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净额 | 2,870,293.98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46,338,335.41 |
以募集资金支付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1,763,207.57 |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131,263,568.31 |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项目 | 100,000,000.00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2023年度注销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利息 | 36.53 |
期末余额 | 12,737,836.6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9月,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区支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街金屏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储备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支行 | 9550880072443400132 | 已注销 | 补充流动资金 |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20000060872000103176979 | 1,996,074.04 | 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上街区支行 | 41050167700809788888 | 2,179,355.82 | 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4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街金屏路支行 | 999156001890000550 | 已注销 |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注) | 371908470010101 | 8,562,406.82 |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合计 | 12,737,836.68 |
注: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和2022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该专户资金实施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净额合计3,957,308.8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2年10月13日出具了《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勤信专字【2022】第1783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1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2022年11月29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回70,000,000.00元,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0.00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注1) | 28,215.5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510.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936.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电子陶瓷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16,968.00 | 16,968.00 | 16,968.00 | 8,041.96 | 13,862.99 | -3,105.01 | 81.7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高导热填充粉体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 | 5,928.60 | 5,928.60 | 5,928.60 | 2,038.06 | 2,308.50 | -3,620.10 | 38.9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功能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4,785.96 | 4,785.96 | 4,785.96 | 430.21 | 632.67 | -4,153.29 | 13.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2) | - | 1,132.00 | 1,132.00 | 1,132.00 | 0.00 | 1,132.35 | 0.35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28,814.57 | 28,814.57 | 28,814.57 | 10,510.23 | 17,936.51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结余余额详见本报告一、(二)之说明,形成原因系募集项目尚未结束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净额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款项的差异系支付的发行费用;注2:本报告三、(二)所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中“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227,358.47元”系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资金,且使用专户支付剩余尚未支付发行费用1,763,207.57元,合计支付发行费用5,990,566.04元。截至期末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为5,332,912.41元,二者合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1,323,478.45元,与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448.7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