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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3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月21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宜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为2024年3月26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公司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截止授予日,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2024年3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6.680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5.06元/股。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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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宜华 马冬明 刘东

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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