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11 公司简称:西藏药业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2023全年度拟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02%进行现金分红,全年合计派发现金480,751,477.58元,扣除公司已于2023年9月26日实施完成的半年度现金分红298,021,287.29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2元(含税)),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182,730,190.29元(含税),即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之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7.3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西藏药业 | 600211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刘岚 | 温莉莉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427号 |
电话 | 028-86653915 | 028-86653915 |
电子信箱 | zqb@xzyy.cn | zqb@xzyy.cn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 行业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医药行业具有弱周期性、高投入、高风险、高技术壁垒、严监管等特点。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龄化加速,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长,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高度关注。与此同时,国内医药产业发展面临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随着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医药、医保、医疗等政策持续动态调整;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全球资源配置及生产要素的流动逐步超越国界疆域,医药产业逐步向规模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新一轮技术变革和跨界融合加快,大数据、互联网、生物信息和人工智能(AI)等技术逐渐深入到医药产业发展各环节,变革性新药创制技术和创新疗法、新型药物不断出现。整个医药行业发展在面临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2、 行业政策影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这一年,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的行业政策频发,对整个医药行业发展影响直接且深远。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部署了八项重点工程,重点提出四项保证措施。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健全中西医临床协同体系,提升中西医协同攻关水平;加快促进中药材种业发展,大力推进中药材规范种植,提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中西医融汇结合,发挥得天独厚的原生态资源优势,围绕中药种植、研发、生产、使用全过程,促进中成药产品与其他产品的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形成了心血管病域的产品集群。
2023年1月和3月,国家药监局分别印发和颁布了《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药注册专门管理规定》,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已是国家产业规划发展趋势,中药新药研究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原则将指导中药研发,对我公司中药产业发展中申请改良型新药和经典名方指明了方向,助力我公司中药产业规划及转型。公司已建立中药技术研究平台,按照药品相关管理法规,对公司长期未生产的中药产品进行复产研究、其他中药品种的二次开发及新药(中药)研究。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西藏自治区第一家高新技术制药上市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成长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企业;已建成四个符合GMP标准的生产基地,包括生物制品、藏药制品和中药制品以及疫苗生产,一个符合GAP标准的藏药材种植基地。公司产品涵盖生物制药、藏药、中药和化学药领域;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国家生物制品一类新药“新活素”,作为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能快速改善心衰患者的心衰症状和体征,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并降低患者的心衰住院治疗费用和缩短住院时间,新活素系国内独家产品,填补了国内治疗急性心衰的基因工程药物的空白,同时,该药品技术指标国际领先,对公司在基因工程药物领域研发、生产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金牛最具投资价值奖”“生物医药最具成长上市公司”“中国中药工业百强企业TOP100”“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西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西藏自治区民营企业20强”“主板上市公司价值100强”“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4A评级”等多项荣誉。报告期内,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我公司授予“药品标准科研基地”;经西藏药学会2024年1月发布西藏自治区第一批精品藏药目录,我公司诺迪康胶囊遴选为精品藏药品种;2024年1月西藏药学会授予我公司“帮扶乡村振兴优秀企业”称号。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生产、销售胶囊剂、生物制剂、颗粒剂、涂膜剂等;公司主要产品涉及心脑血管、肝胆、扭挫伤及风湿、类风湿、感冒等领域,代表品种有新活素、依姆多、诺迪康、十味蒂达胶囊、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小儿双清颗粒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根据物料不同特性按照公司相关采购标准、内控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如冷背、稀缺、野生等渠道单一、货源奇缺、供需信息不对称原料采取议标、直接邀请议标、比价议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一般常规原辅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内外包装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针对物料市场行情变化,根据物料实际上涨情况启动相应措施,如受自然条件、产新情况、游资炒作、供需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原料价格上涨,一般采取产地调研,多市场询价比价,密切关注产新行情等方式分析具体情况,或议价或邀标以期公司利益最大化;如辅料、包材涨价,根据其涨价原因,随时跟进其上游物料价格行情,或招标或议标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采用“以销定产”模式安排生产:根据每年年底医药公司(经销商)提供各产品次年年度(月度)销售计划,制定次年年度(月度)生产计划。 通过“供应链数据可视化系统”随时、真实、重点监控主要产品产销动态变化和主要物料库存保证情况。定期召开产销联系会议,根据库存、销售情况,结合未来一个季度要货需求,对未来期间产销计划按时进行回顾、评估与确定,并适时调整,全力保证产销协同。目前,依姆多的成品由阿斯利康生产基地及我公司现有生产合作厂商生产和供应。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新活素、依姆多(中国市场)由本公司自行销售,委托康哲药业下属公司推广;依姆多海外市场已全部交接完毕,由本公司自行负责销售推广。
诺迪康胶囊、诺迪康颗粒、十味蒂达胶囊、小儿双清颗粒、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等产品由本公司自行销售,由服务商推广的模式在全国推广。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2,809.13万元,同比增长22.92%。新活素销售占年度销售收入的90.04%,较去年同期增长25.13%。伴随新活素在公司整体产品结构中占比的提升,新活素对公司整体业绩的驱动力不断增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4,587,357,109.81 | 4,099,694,705.46 | 11.90 | 3,802,655,77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44,589,024.49 | 3,011,771,764.67 | 11.05 | 2,630,358,934.53 |
营业收入 | 3,134,328,350.18 | 2,554,609,066.22 | 22.69 | 2,138,586,552.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0,913,981.92 | 369,839,847.99 | 116.56 | 208,938,062.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84,591,749.45 | 369,236,585.43 | 112.49 | 66,693,827.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3,421,802.73 | 837,377,038.26 | 26.99 | 366,531,412.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04 | 13.18 | 增加11.86个百分点 | 8.0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23 | 1.49 | 116.78 | 0.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23 | 1.49 | 116.78 | 0.84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906,936,646.41 | 913,300,348.56 | 547,772,923.42 | 766,318,431.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3,199,537.33 | 292,705,220.25 | 259,437,146.43 | -54,427,922.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92,663,191.66 | 288,065,998.32 | 151,344,008.24 | 52,518,551.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734,010.64 | 161,118,080.19 | 238,432,419.42 | 280,137,292.4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0,19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379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0 | 80,033,379 | 32.2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44,072,000 | 17.78 | 0 | 质押 | 17,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冻结 | 1,644,921 | ||||||
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0 | 7,910,000 | 3.19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 0 | 7,708,690 | 3.11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西藏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4,928,000 | 1.9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天津康哲维盛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0 | 4,876,491 | 1.9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30,231 | 2,258,078 | 0.91 | 0 | 无 | 0 | 未知 |
国金证券(香港) | 0 | 1,853,019 | 0.75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交易所) | |||||||
海南信唐贸易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14,500 | 1,314,500 | 0.5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崇众 | 0 | 1,300,000 | 0.5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西藏康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康哲维盛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其购买股份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刚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3,432.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7,971.93万元,同比增长
22.6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0,091.4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3,107.41万元,同比增长
116.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8,459.1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41,535.52万元,同比增长112.49%。报告期内,对公司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下:
1、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稳步增长,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2,809.13万元,同比增长22.92%。新活素销售占年度销售收入的90.04%,较去年同期增长25.13%。
2、公司本期收到产业扶持资金18,300.46万元。
3、公司计提依姆多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8,960.56万元。
4、公司持有斯微(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归母净利润19,019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