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委托单位: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28-85560449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川华信专(2024)第0152号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5日出具了川华信审(2024)第0006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说明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上证函〔2023〕519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上证函〔2023〕51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附件: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映国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余小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均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2
关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 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 / | 经营性往来 |
企业 | /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2,926.00 | 2,926.00 | - | 应收股利 | 非经营性往来 | ||
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20,000.00 | 20,000.00 | - | 借款及利息 | 非经营性往来 | |||
西藏诺迪康医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120.42 | 120.42 | - | 垫付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西藏诺迪康藏药材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1,255.95 | 1,255.95 | 垫付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西藏氧道大健康生命科学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2.71 | 2.71 | - | 垫付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上海欣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51,959.03 | 1,180.33 | 2,099.59 | 51,039.77 | 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西藏诺迪康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17.89 | 36.81 | 54.70 | - | 垫付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西藏诺迪康生物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7,000.00 | 7,000.00 | 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西藏诺迪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0.10 | 46.16 | 46.26 | - | 垫付资金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 | / | 非经营性往来 | ||||||||
/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北京阿迈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预付款项 | 197.66 | 197.66 | -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NAVA MEDIC ASA(注2) | 联营企业 | 应收账款 | 444.95 | 3,137.72 | 2,000.07 | 1,582.60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53,875.58 | 34,450.15 | - | 27,447.41 | 60,878.32 | / | / |
注1:上海欣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期吸收合并了上海海脊生物医药工程有限公司。注2:本公司子公司TPIE原持有的NAVA MEDIC ASA持股比例由原8.23%降为5.29%,综合考虑公司已不再向NAVA派驻董事以及TPIE与NAVA之间的交易对NAVA的重要性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已无法对NAVA施加重大影响,因此从本期末开始NAVA不再是本公司子公司的联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