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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83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于2023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均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普华永道中天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审计师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普华永道中天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其意见。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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