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2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577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30,86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2年12月2日止,公司完成了向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130,863,334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工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075,696,605.4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150,814.4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5,545,791.01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2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9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928,530.0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27,526,343.55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为人民币1,980,552.54元为收到的银行利息,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2年12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901130029000223044。
2022年12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3150110874100000276。
2022年12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66282008170。
2022年12月2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010122000705277。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序号
序号 | 账户开立方 | 开户行 | 账号 | 募投项目 | 备注 |
1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3901130029000223044 | 集装箱船购置项目 | 已销户 |
2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支行 | 33150110874100000276 | 散货船购置项目 | 已销户 |
3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门支行 | 22010122000705277 | 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 | 已销户 |
4 |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36628200817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已销户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691,331,797.7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
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980,552.54元,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在散货船购置项目、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后,将上述项目对应的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金额(含利息收入)合计41,267.74元转入“集装箱船购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银行账号:3901130029000223044)内继续使用。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故免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471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波远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 1,025,545,791.01(注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928,530.05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7,526,343.55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注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注8)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集装箱船购置项目 | 否 | 595,945,791.01 | 595,945,791.01 | 595,945,791.01 | 213,002,096.22 | 597,903,909.72 (注4) | 1,958,118.71 | 100.33 | 2024年2月 | 不适用(注7) | 不适用(注7) | 否 | |
散货船购置项目 | 否 | 184,200,000.00 | 184,200,000.00 | 184,200,000.00 | 4,926,433.83 | 184,222,433.83 (注4) | 22,433.83 | 100.01 | 2023年5月 | 不适用(注6) | 不适用(注6) | 否 | |
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 | 否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135,400,000.00 | - | 135,400,000.00 (注4) | - | 100.00 | 2022年6月 | 不适用 (注2) | 不适用(注2)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 110,0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注3) | 不适用(注3) | 否 | |
合计 | — | 1,025,545,791.01 | 1,025,545,791.01 | 1,025,545,791.01 | 217,928,530.05 | 1,027,526,343.55 | 1,980,552.54 | — | — | — | — | — |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686,633,813.50元及支付发行费用计人民币4,697,984.28元,合计人民币691,331.797.78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691,331.797.7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定存款利率为银行自律协会规定的上限。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将散货船购置项目、10,000TEU集装箱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金额(含利息收入)合计41,267.74元转入“集装箱船购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银行账号:3901130029000223044)内继续使用。因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故免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及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程序。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2:集装箱购置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但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减少公司对外租赁集装箱的数量从而减少集装箱租赁成本,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为了满足未来营运资金增长需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注4:该等项目的部分或全部累计投入金额已包含于上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中。注5: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注6:公司的承诺效益为内部收益率。所投资船舶使用期较长,项目自2023年3月开始陆续投入运营,截止目前运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所投资的项目是否达到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注7:公司的承诺效益为内部收益率。所投资船舶使用期较长,项目自2023年9月开始陆续投入运营,截止目前运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所投资的项目是否达到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内部收益率。注8: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百分之百对应的金额来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