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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远洋:关于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定期财务资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开展和内部控制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同)于2010年1月25日批准筹建,6月24日批准开业,7月8日注册成立,是一家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占75%,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占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55796804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1H233020001

法定代表人:倪坚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24-1)—(24-7)

财务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九)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建立了以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财务公司分权制衡、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及向董事会负责的监察审计部,加强对运营风险的控制。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对财务公司行使经营权,依据业务范围及人员规模设置了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7个职能部门。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基础。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发展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高级管理层及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及向董事会负责的监察审计部。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规定,同时借鉴同行

股东会董事会

董事会总经理

总经理

监事会

战略发展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

综合部(党群部)

综合部(党群部)

信贷审查委员会

信贷审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副总经理

投资审查委员会

结算部

结算部资金部信贷部风控部

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

信息部

财 务 部信息部

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构建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息系统风险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监察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

(三)内部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资金管控相关制度,将资金管理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结合,确保财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合规有效开展。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与存款前20家成员单位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及时掌握其资金动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月度有预算、周有安排、日有跟踪,及时监测公司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需求变化,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资金集中管理方面

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经过多次走访,解决成员单位因集中结算、资金管理提出的各种问题和顾虑,针对合联营企业因企施策,加强合联营企业的新开户归集工作。

2.结算与会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结算账户、结算业务、会计核算等管理办法与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2023年,财务公司新增《监管数据管理办法》《监管数据统计操作细则》《监管数据统计应急预案》《监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共4项制度,修订《账务核对工作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11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结算业务流程与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

(1)结算业务方面

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网上结算平台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财务公司网上结算平台设定了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的制度控制保障了成员单位的资金安全和结算的便利。

(2)会计控制方面

财务公司结算、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结算、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财务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账及账表相符。财务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的原则,加强对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及票据有出入库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

3.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业务审批制度》,并根据各类信贷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贷款业务、贴现业务、承兑汇票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等各类具体信贷业务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完善了《贷款业务操作流程》、《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统一授信管理实施细则》共12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贷管理工作。

4.同业与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各业务品种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关业务具体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2023年,财务公司修订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同业操作流程》《账户管理办法》等共5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同业和投资业务管理。财务公司同业与投资业务均实施授信管理,对交易对手核定承担其信用风险综合额度的风险控制限额,其项下各类业务余额不得高于授信限额。

5.结售汇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于2021年12月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质,2022年2月起办理代客即期结售汇。该业务主要由资金部、结算部负责,资金部主要负责结售汇业务

的总体协调、提供结售汇汇价、开展外汇市场交易和头寸计划管理等;结算部负责结售汇业务的业务受理、单据审核(向合作银行发起单据审核委托)、清算等。外汇业务单据资料齐全,能严格按照授权管理操作规程报有权人审批后开展业务,遵守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将结售汇综合头寸保持在核定限额以内。

6.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服务器部署在集团局域网内,在服务器所在的网络部署了独立的防火墙,安装了杀毒软件。各用户的网络在集团局域网范围内的前提下,通过身份认证后,才可以对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进行访问,集团局域网外部人员无法通过因特网直接访问核心业务系统,有效地降低了核心业务系统的风险性。核心业务系统由信息部专人、专职管理,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经授权后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行使操作权限,并在业务流程方面进行制约与控制,系统对操作进行记录,保证了系统操作的安全性。财务公司搭建了同城灾备系统,通过数据库同步软件和专用光纤,将生产数据实时同步到灾备系统中,备份人员不定期将备份数据恢复到测试环境中,以检验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另外财务公司还搭建了同城双活系统,进一步提升了财务公司核心业务连续性服务能力。财务公司制定了重要信息系统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按照演练计划开展演练工作,2023年开展了3次信息科技应急演练。

7.合规风险控制

财务公司建立了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到合规管理部门的合规管理体系。2023年共50份合同格式文本按规定全部提交集团外聘法律顾问审查。年度内分别围绕企业合规案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洗钱、反不法中介贷款等相关法律内容、银行合规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培训。2023年财务公司新增制度9项,主要涉及监管数据、制度管理、合规管理等;修订完善制度71项,主要涉及信贷、结算、同业及投资等业务以及信息科技、监管数据、反洗钱等。截至2023年末,财务公司执行有效的制度共计216项,基本能覆盖业务经营管理领域。

8.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监察审计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和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年度组织实施7个审计项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建立审计台账,年末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了后续跟踪审计,相关部门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均能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情况

财务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能够覆盖其业务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风险,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财务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42.03亿元,2023年实现利润总额5.12亿元,净利润3.9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通过对财务公司开展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发现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结算、信贷、投资、信息管理、审计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指标名称标准值实际值
1资本充足率≥10%15.22%
2流动性比例≥25%31.76%
3贷款比例≤80%61.69%
4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
5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5%0.09%
6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300%0.04%
7(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卖出余额)/资本净额≤100%0.75%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各项存款≤10%0
9投资总额/资本净额≤70%24.07%
10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20%0.16%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及金融业务开展情况

根据2023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对关联方最高授信额度每日余额上限为10亿元;对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每年发生额不高于3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贷款业务余额18,640万元,承兑业务余额2,065.17万元,财务公司年度内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为94,000万元,未超对应额度。本公司年度内与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发生额(含利息及手续费)为95,767.76万元,未超对应额度。

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

陷,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综上,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不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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