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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福莱特集团”)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德勤华永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

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德勤华永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

项目合伙人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蓓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程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汪程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经理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嵛平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顾嵛平先生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德勤华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设计、实施及运行了质量管理体系,为其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执行业务,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等方面提供合理保证。德勤华永根据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识别了相应的质量目标、 质量风险以及应对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构成了德勤华永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业务执行

德勤华永制定了业务执行层面具体的政策和程序,以促进审计质量为导向的事务所文化,并保证项目组成员理解并履行实现项目质量方面的总体责任。德勤华永实施有效的一体化管理,在业务风险评估及分类、业务承接与保持、审计项目的监督、审计方法及质量管理标准等业务执行方面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控制。德勤华永推行以合伙人主导的审计交付模式,充分发挥合伙人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引领专业人员高质量交付。

2.项目咨询

德勤华永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以支持合伙人和专业人员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专业、审计和财务报告问题向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咨询,对于与风险相关的事项,还需向审计风险管理领导人咨询,以及时处理审

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有争议的事项。

3.意见分歧解决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明确的分歧解决机制以解决合伙人和专业人员(以下统称为“相关各方”)中涉及的意见分歧。当相关各方无法就与会计、审计或其他项目相关事项的意见和决定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召开审计复核小组会议讨论,审计复核小组的决策是最终决策并代表事务所的立场,在审计复核小组批准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之前,不得签署任何审计报告或其他报告。

4.项目质量复核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完善的内部复核相关的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项目合伙人负责对项目组成员实施指导和监督并对其工作执行复核,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和二次复核。详细复核由比编制人更有经验的项目组成员执行,二次复核由审计经理、审计项目合伙人、或其他具备适当资格的人员执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质控部门负责人指导统一委派,以确保委派独立于审计项目组、具备适当经验、知识与胜任能力的约定项目质量复核人。此外,针对特 定类型的业务报告需要由专业技术部对于所出具报告执行复核,以评价相关文件对于准则和规定的遵循情况。

5.项目质量检查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统一的监控和整改政策和程序,包括针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测试与评价,针对具体业务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价。针对具体业务的监控包括业务进行中的“过程中检查”和针对已完成项目的周期性检查。对于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评估和分析,调查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评估其影响程度,制定风险缓释和整改措施,以持续监控整改进程和效果。

6.职业道德和独立性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独立性政策,在事务所和个人与受限实体的财务关系、雇佣关系、顾问和业务关系、向受限实体提供审计服务和非鉴证服务、以及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关键合伙人轮换和冷却期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了详细的措施和追责机制。

7.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德勤华永制定并实施了统一的监控和整改政策和程序,以对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及具体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针对监督活动中的发现,德勤华永执行根源分析、评估发现的严重程度、制定整改计划、并评估整改完成情况。综上,德勤华永的质量管理体系,依据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建立,相应制定和实施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能够为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以及审计项目的高质量交付提供支持。

五、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案

在2023年审计过程中,德勤华永针对公司的审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德勤华永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德勤华永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公允反映了福莱特集团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六、总体评价

公司已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他们在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

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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