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能科技”)、浙江越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已提供的担保金额:2024年公司预计为储能科技、能源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储能科技、能源科技的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预计为储能科技、能源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储能科技和能源科技之间互相调剂。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的议案》,2024年公司预计为储能科技、能源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金额范围内确定融资方式、担保金额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公司 | 储能科技 | 100% | - | 0元 | 3.5亿元 | 27.85%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否 | 否 |
公司 | 能源科技 | 100% | 3.13% | 0元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否 | 否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越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23-12-22 | 注册资本 | 7,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谢百军 | 住所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办公楼3楼(住所申报) | |
股东构成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
注:储能科技成立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尚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相关业务尚未开展。
(二)浙江越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 | 2002-11-21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谢百军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9 层 | ||
股东构成 |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 主营业务 | 能源技术研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能源设备,煤炭(除存储)。 | ||
2023年末/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7,054.34万元 | |||
负债 | 220.56万元 | ||||
净资产 | 6,833.79万元 |
营业收入 | 24,606.26万元 |
净利润 | 178.65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2024年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实际业务尚未开展,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子公司各方面运作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