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62 公司简称:新中港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487,298股,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087,713.64元。上述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新中港 | 605162 | 无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密志春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
电话 | 0575-83122625 | |
电子信箱 | xzg1129@163.com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公司采用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热力产品、压缩空气和电力产品的生产及供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代码: D44)。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电联产”(行业代码: D4412);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热电联产尤其是背压型热电联产为鼓励和支持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中国能源供应体系正由以煤炭为主向多元化转变,可再生能源逐步成为新增电源装机主体。《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提出能源低碳转型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根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布的《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22年中国煤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分别为11.24亿千瓦、5.08万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3%、0.7%,占总发电装机容量比重及全口径发电量比重分别为43.8%、58.4%,仍然居于首位。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小时少且不稳定,出于调峰和电网安全需要,特别是中国“多煤、少油、缺气”的能源禀赋,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较长时期内难以改变。
为推进能源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数字化智能化为载体,推动能源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中国能源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于2022年3月21日公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
(一) 蒸汽产品
公司的蒸汽产品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协议书》。蒸汽产品供造纸、印染、医药、化工、食品等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加热、烘干、定型等工艺使用,蒸汽产品又分低压蒸汽和中压蒸汽两种,分别通过低压、中压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所需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由公司和热用户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按照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
(二)电力产品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与本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
合同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
(三)压缩空气
公司所生产的压缩空气目前仅供给空分气体用户,逐步开始向园区的医药、化工等企业供气,公司与用气单位签订《供用压缩空气协议书》。通过管道输送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是工业园区配套的基础设施之一,可替代分散在园区企业的空压机,降低能源消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总资产 | 1,750,850,622.44 | 1,350,205,634.80 | 29.67 | 1,364,705,804.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56,657,801.47 | 1,115,558,117.09 | 12.65 | 1,139,789,793.12 |
营业收入 | 955,730,077.70 | 964,995,063.81 | -0.96 | 770,843,82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8,616,210.26 | 115,926,173.97 | 28.20 | 113,687,473.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6,361,922.93 | 115,634,356.15 | 9.28 | 94,033,014.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624,170.67 | 165,111,102.09 | 39.68 | 114,874,604.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39 | 10.39 | 增加2个百分点 | 13.6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29 | 27.59 | 0.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29 | 24.14 | 0.32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4,299,318.68 | 260,755,448.36 | 228,070,352.85 | 272,604,957.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209,597.17 | 34,815,815.89 | 39,656,452.79 | 63,934,34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808,590.60 | 43,232,210.52 | 40,295,176.98 | 33,025,944.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61,854.93 | 64,637,231.85 | 52,976,810.32 | 81,848,273.57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3,416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952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0 | 299,021,050 | 74.66 | 299,021,050 | 质押 | 50,091,48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23,200 | 2,973,500 | 0.74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伟 | 0 | 2,845,300 | 0.7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01,027 | 1,251,641 | 0.31 | 无 | 国有法人 | |||
欧娜 | -143,150 | 1,180,000 | 0.2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75,412 | 1,178,510 | 0.29 | 无 | 国有法人 | |||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38,532 | 1,038,532 | 0.26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60,637 | 979,577 | 0.24 | 无 | 国有法人 | |||
鲁晓旭 | 444,400 | 921,200 | 0.2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杨锡江 | 569,800 | 892,300 | 0.22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573.01万元,同比下降0.96%,主要系煤炭价格同比下降,根据煤热联动,汽价同比下降14.83%导致。2023年销售蒸汽293.19万吨,同比增长8.84%;售电量加上电拖用电量合计45,326.6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0.16%;销售压缩空气47,354.60万Nm3,同比增长246.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861.62万元,同比增长28.20%;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0.37元。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7.51亿元,同比增长29.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2.57亿元,同比增长12.6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