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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组织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时执行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3月3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推动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5月18日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各委员会委员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提出专业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产业发展情况,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核查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进行了审查;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及相关程序提名下一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职、独立地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股东和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决策等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沟通渠道,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上交所易互动平台等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研究机构之间的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认知认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及其他重大事项中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发展信念,围绕战略目标,加大节能降碳的技改投入,稳步推进能源转型,以实际行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较好地完成了生产经营目标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573.01万元,同比下降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861.62万元,同比增长28.20%。公司实现电力和压缩空气销售收入合计21,492.61万元,同比增长13.12%;销售蒸汽293.19万吨,同比增长8.84%;蒸汽销售收入70,287.54万元,同比下降7.30%,系因报告期内煤炭价格同比下降,根据煤热联动,汽价同比下降14.83%,导致2023年度公司蒸汽销售量虽增长,但收入下降了。一)生产经营情况

1、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提高精细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自动化基础上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助力公司节能降耗。2023年度,公司每吨煤的辅助原料氨水、石灰石同比分别下降24.96%和9.08%,每吨供汽量的供电量达151.46KWh。公司优化负荷分配策略,注重充分发挥“高参数全背压”技术优势,特别是发挥亚临界( 一次再热)参数机组的优势,并提高蓄热装置( 3*2500立方)对热负荷的调峰能力,使公司的热效率和?效率( 把更多热力转换成高品位、高附加值的电力,在同等供热量下大幅增加上网电量)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供电标准煤耗159.09克/千瓦时,供热标煤耗37.96Kg标煤/GJ。2023年7月,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核定公司2021年、2022年碳排放配额节余量共计38.24万吨,节约率15.87%。国家生态环境部对2021年、2022年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的碳排放基准值作了调整,如按2019年、2020年同口径计算,公司2021年、2022年碳排放配额节余量共计77.49万吨,节约率27.66%。

2、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设备厂商开展合作,强化新技术的自主研发,提高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并加强了研发队伍,新立研发项目8项,研发费用1,855.68万元,同比增长49.23%。

3、布局新能源(助力转型升级

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嵊州市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规划容量100MW/220MWh( 交流并网处)的锂电池储能电站,并计划于储能电站布置太阳能光伏1.3Mwp,拓展公司在新能源领域业务,形成热电联产和新能源业务协同发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4、注重品质保证(提升服务质量

公司积极推行(“三公开、三降低”措施,让用户充分了解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市场煤价、供热品质参数,规范供热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公司鼓励并帮助用户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公司用户服务水平;公司汽价持续保持浙江省内、绍兴市内明显偏低的水平,与用户形成真正的命运共同体,为公司供热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

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可转债项目进展

2022年6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2023年3月可转债发行成功,并于5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可转债主要募投项目“80,000Nm3/h空压机项目”的电拖部分已于2022年9月投产运营,并向下游用户供气,汽拖部分于2023年年底投产运营,并将电拖作为备用,投产后公司上网电量明显增加。

“向陌桑现代茧业供热管道及配套管线项目”的辅线已于2022年9月完工,并于10月向陌桑现代茧业供汽,促进2023年度供热量的增加。

“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改造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第一期硬件、软件已就位,已实现部分机组智能化提升。

2、减碳项目建设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再新中港计划建设一条年产15万吨高燃值RDF燃料棒+5万吨生物质生产线,并于2023年1月开始逐步投入试生产。

2024年1月,公司耦合生物质、固废的锅炉( 2#、3#、4#、5#、7#)改造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审,公司耦合减碳步入实质性阶段。

三、2024年工作重点

一)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改造为契机,加强公司生产和经营的精细化管理,实现机组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行,发挥出现有机组装备优势,提高热效率、?效率。 二)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建设完成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储能示范项目,实现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领域的转型升级。

三)在发电部分碳排放已经媲美天然气机组的基础上,争取供热部分碳排放也可与天然气机组媲美,发挥耦合生物质、固废产业链优势,提升高燃值RDF燃料棒生产线,推进2#、3#、4#、5#、7#锅炉的改造建设。

四)规划建设向绍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陌桑现代茧业三期厂区供热的管线,开辟浦口片供热区域,扩大公司供热规模。

五)继续推行“三公开、三降低”的措施,以合作共赢的理念提供优质低价产品,做好用户服务,提升供热、供气的竞争力,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增长。

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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