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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姓名执业资质职务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其他单位 兼职情况
薛伟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黄非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
阮喆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时间从业经历
薛伟2005年-至今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及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黄非2011年-至今自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多家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阮喆2009年-至今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薛伟2024年1月2日行政监管措施浙江证监局对在盛剑环境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三)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资源配备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人数、执业水平、经验等方面均满足公司审计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关联交易、合并报表等内容。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1、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

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等。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3、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3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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