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财光华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35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3人。
中兴财光华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审计、发债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的审计,服务的客户遍及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化、石油、钢铁、有色金属、陶瓷、外贸、纺织、物产、电力、电子、电气、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领域。
中兴财光华2022年度业务收入10.0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4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92家。
二、执业记录
中兴财光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因执业行为而影响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1、制度建设与执行
中兴财光华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业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要素。中兴财光华实施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监控和整改程序,以对质量管理工作持续作出改进。
2、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情况
中兴财光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并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兴财光华根据项目性质、客户规模、业务风险的高低以及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等划分业务风险等级,对于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内逐级复核的基础上,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需要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中兴财光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问题。
4、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财光华制定有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1、审计投入
中兴财光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兴财光华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业务部、税务、信息系统、估值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兴财光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中兴财光华制定了详细的与非中兴财光华组成部分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3、增值服务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六、公司2023年年审工作的开展
中兴财光华为此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兴财光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审计重点开展审计工作,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还就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七、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公允、客观原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