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国调基金二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一、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概述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分别于2022 年 8 月 25日、2023年3月16日、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50)、《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分别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股份的受让方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调基金二期”)、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保险”)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国联集团向国调基金二期转让所持有的华光环能137,931,0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166%,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35元/股,约定国联集团向紫金保险转让所持有的华光环能47,194,7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2%,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3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受让方确定结果暨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联集团通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份已取得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国联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上市公司华光环能部分股份并引人战略投资者的批复》(苏国资复[2023]69号),同意国联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光环能137,931,034 股股份、占华光环能总股本的 14.6166%,向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光环能 47,194,705 股股份、占华光环能总股本的
5.0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9)。
2024年1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国联集团向紫金保险转让其持有的华光环能47,194,705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国联集团向紫金保险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国联集团持有华光环能634,557,3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7.2441%;紫金保险持有华光环能47,194,7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紫金保险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1)。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4年3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国联集团向国调基金二期转让其持有的华光环能137,931,034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
本次国联集团向国调基金二期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国联集团持有华光环能496,626,3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6275%;国调基金二期持有华光环能137,931,0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166%。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