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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情况、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及询价情况确定。

2、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印制电路板生产制造和销售的子公司以及以贸易、投资为主的子公司沪士国际有限公司(下称“沪士国际”)、WUS INTERNATIONALINVESTMENT SINGAPORE PTE.LTD.(下称“沪士新加坡”)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上述子公司中,沪士国际和胜伟策电子(江苏)有限公司(下称“胜伟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在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计金额折合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任意单一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询价的方式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以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实际资金

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使用的金额、利率及其他事项将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授信银行签订的具体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为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贷款等相关事宜,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

同意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印制电路板生产制造和销售的子公司以及以贸易、投资为主的子公司沪士国际、沪士新加坡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主要用于对上述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为上述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子公司之间,对提供的具体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并办理具体的担保事项,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已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沪士国际100%92.31%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10.17%
胜伟策80%107.89%-
资产负债率低于70%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100%52.31%-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10.17%
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98.999994%0.90%-
沪士新加坡100%17.57%-
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100%24.48%-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和沪士国际分别持有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0.000003%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持有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1%的股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印制电路板生产制造和销售的子公司以及以贸易为主的子公司沪士国际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印制电路板生产制造和销售的子公司以及以贸易、投资为主的子公司沪士国际、沪士新加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内,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沪士国际

沪士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于2006年8月在香港设立,2006年10月9日,国家商务部以[2006]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1239号批准证书同意公司设立沪士国际;注册地址为香港新界荃湾白田坝街23-39号长丰工业大厦1201室;授权及实缴资本为10.2776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等产品的贸易销售、业务咨询及售后服务。沪士国际目前主要是为方便公司在中国内地以外获取订单以及销售所设,并于2009年10月开始经营。沪士国际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9日
资产总额207,792244,974
负债总额191,429226,133
其中:银行贷款19,68619,932
流动负债 (不含短期银行借款)169,161202,773
净资产16,36318,841
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2月
营业收入495,489129,425
利润总额4,977790
净利润4,501790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胜伟策

胜伟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成立,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白塔路2268号,注册资本8,771.6023万欧元,法定代表人:吴传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3MA1UQQNR6Y,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印刷电路板及封装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及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公司直接持有胜伟策80%的股权,间接持有胜伟策约3.9480%的股权,公司关联方Schweizer Electronic AG.(下称“Schweizer”)持有胜伟策20%的股权。胜伟策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9日
资产总额96,29897,213
负债总额101,900104,881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不含短期银行借款)66,51667,929
净资产-5,602-7,668
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2月
营业收入8,7163,071
利润总额-10,485-2,066
净利润-10,485-2,066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

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下称“沪利微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6日,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综合保税区楠梓路255号;法定代表人:吴传彬;注册资本:150,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加工覆晶片(FLIPCHIP)构装用之高密度细电路基座(SUBSTRATE);HDI线路板及同类和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沪利微电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9日
资产总额238,413243,144
负债总额125,170127,198
其中:银行贷款50,12651,147
流动负债 (不含短期银行借款)73,42373,253
净资产113,243115,946
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2月
营业收入197,25433,035
利润总额19,0313,133
净利润18,1142,663

注:上表中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昆山分所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下称“沪士泰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0月4日;注册地址:No. 1 Moo 5, Khanham Sub-district, Uthai District, Phra Nakhon Si AyutthayaProvince;注册资本:638,000万泰铢;经营范围:生产、进出口、批发、零售、运输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HDI)、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以及所有用于生产的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配件,包括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公司持有沪士泰国99%的股权公司关联方新士电子私人有限公司(下称“新士电子”)持有沪士泰国1%的股权。沪士泰国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9日
资产总额65,474128,434
负债总额7,1181,157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不含短期银行借款)7,1181,157
净资产58,357127,277
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2月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1,1391,989
净利润-1,1391,989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沪士泰国处于建设期,其2024年1月至2月期间产生的净利润来自于汇兑收益。

(四)沪士新加坡

沪士新加坡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8日;注册地址:2 CorporationRoad #07-05 Corporation Place Singapore (61849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单、双面及多层电路板、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等产品的贸易销售、业务咨询、售后服务及投资。沪士新加坡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9日
资产总额854834
负债总额142147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不含短期银行借款)142147
净资产712688
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2月
营业收入-13
利润总额-2-13
净利润-2-13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

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下称“黄石沪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7日,注册地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山工业新区金山大道81号;法人代表:吴传林;注册资本:人民币13亿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单、双面及高密度互连多层印制电路板(HDI)、电路板组装产品、电子设备使用的连接线和连接器等产品及同类及相关产品售后维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类);废旧物资(不含危险废物)回收。(涉及行业许可持证经营)。黄石沪士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2023年12月31日2024年2月29日
资产总额268,971274,798
负债总额66,63667,259
其中:银行贷款--
流动负债 (不含短期银行借款)62,44763,113
净资产202,336207,539
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1-2月
营业收入198,79735,029
利润总额40,5296,073
净利润33,8605,162

注:上表中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湖北荆山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在实际签署时由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分别与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但不超出以下范围: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以实际协议期限为准。

3、担保金额: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更为广泛的开展询价,以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有效控制资金成本。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

实际资金情况、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及询价情况确定。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印制电路板生产制造和销售的子公司以及以贸易、投资为主的子公司沪士国际、沪士新加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证其投资及经营需要,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公司关联方Schweizer持有胜伟策20%的股权,Schweizer为德国公司,在我国境内办理外保内贷业务存在一定困难;公司关联方新士电子仅持有沪士泰国1%的股权。综合考虑公司未要求其按出资比例为其持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司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经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黄石供应链为购买其开发的金山邻里项目商品房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担保期间为自提供贷款的银行与按揭贷款客户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按揭贷款客户所购商品房正式办妥抵押登记相关手续之日止,其中黄石供应链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黄金山支行签订的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已于2024年1月21日到期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石供应链为按揭贷款客户已提供的担保,在其正式办妥抵押登记相关手续后已全部解除。

2、经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折合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连带担保;同意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折合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担保。担保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为沪士国际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贰亿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与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3、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最高金额计算,截止目前公司存续的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折合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有利于公司更为广泛的开展询价,以甄选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机构进行实际合作,有效控制资金成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从事印制电路板生产制造和销售的子公司以及以贸易、投资为主的子公司沪士国际、沪士新加坡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证其投资及经营需要,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比较小。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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