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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24-01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13,413,117.64元,提取法定公积金51,341,311.7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12,427,295.16元,减去上年分配的现金红利406,370,649.10元,减去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93,777,842.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4,350,609.94元。

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6,370,6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7,606,171.12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或授予预留股份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1,564,983,030.3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7,606,171.1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2.85%,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农药行业,农药作为农产品保产增收的重要保障,是农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粮食刚性需求带动了全球农药需求的稳定增长。未来农药行

业仍具有较大的投资空间。

2023年农药原药价格大幅下降,国际市场去库存完成还尚待时日,新一轮产能扩张进入投产期,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预计未来3-5年农药行业将经历新一轮产能洗牌,农药企业分化、内卷会更加严重。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农化上市公司头部企业,全球最大的拟除虫菊酯原药供应商,核心品种拟除虫菊酯产品品种数量居全球第一,是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公司多年来稳健发展,打造出本土化科技创新能力、快速的工程转化能力、卓越的生产运营能力、超越合规的绿色发展能力、全球知名的品牌影响力和担当实干的创业团队等六大核心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目前公司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优嘉一期、二期、三期、四期项目均投产,经营质态和体量均在上升。 公司最近十多年以来均通过自我积累方式滚动发展,自2014年以来的十年间公司在建工程的建设总投入超过60亿元,这尚不包括项目建成后需配套的流动资金。目前公司正处于四次创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投资建设的项目数量多,投资大,时间紧,仅辽宁优创一期项目总投资就达42.38亿元,短时间内需大量资金的持续投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6.61%,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公司上市后注重股东回报,上市21年间进行20次现金分红,上市后累计分配现金红利21.02亿元,占累计募集资金总额的2.27倍,最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共分配现金红利8.09亿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57.44%。

公司具有较大的项目投资,将较多留存利润用于项目建设,不仅能缓解公司

的资金压力,而且项目具有良好的盈利水平,预期能给投资者带来更多效益。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低于30%的原因

本年度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

1、目前公司销售规模不断增大,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自2021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在百亿元以上,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加之2023年以来农药市场下行,客户回款周期延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 2、2020年以来,公司投资的优嘉三期、四期项目总投资分别达到20.2亿元和23.3亿元,公司已全部依赖自有资金投资完成。目前公司启动辽宁优创一期项目建设,总投资达到43.38亿元,其他多个项目也在抓紧推进,公司将通过扬农资金池向多家子公司提供调剂资金,缓解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的项目建设和经营周转资金的需求。目前子公司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辽宁优创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收益率17.16%。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合理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钟华、任永平和李晨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80元(含税),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85%。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长期坚持现金分红,鉴于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投资急需大量后续资金的

投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保持适度现金分红比例,将更多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后续发展,有利于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短期回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我们同意该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利润分配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在制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已经考虑了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对资金的需求,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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