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合肥经开区电子特气研发生产项目的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电子特气研发生产项目
? 投资金额:不超过39,324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本次事项已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需求和电子气体市场发展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收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如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可能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投资项目投入生产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可能存在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进度分步审慎投资,加强内部管理和费
用控制,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进一步丰富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电子气体产品品类,并同步提升公司产业规模和影响力,拟出资不超过39,324万元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特气生产研发项目。
(二)对外投资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合肥经开区电子特气研发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投资项目备案登记等事宜。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电子特气研发生产项目;
2、投资主体:广钢气体(安徽)有限公司(拟新设主体名称,最终以当地政府部门登记为准);
3、投资主体注册资本:2,000万元;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建设300吨/年溴化氢(HBr)精馏装置、1438吨/年天然气重整制氢(SMR)装置、20000瓶/年烷类气体混配装置及35.71吨/年氦气智能化充装装置;
5、项目投资规模:不超过39,324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39,324万元,计划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融资、创新跟投、股权募资等方式解决(具体视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实际决策、有关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7、项目建设周期:预计在获取项目用地后24个月。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辐射合肥当地及周边客户,为广钢气体在华东地区现有
客户的特气需求提供稳定供应。该项目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司现有电子气体市场,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自身产品品类,延伸业务领域,打造新的战略增长极,实现“广钢气智造中国芯,广钢气点亮中国屏”的战略发展目标。
四、投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需求和电子气体市场发展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收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次投资项目尚需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如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可能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投资项目投入生产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可能存在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进度分步审慎投资,加强内部管理和费用控制,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